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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饮料-食品准入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13  浏览次数:47
核心提示:六、饮料 57、物流净化设施具体指哪些? 答:物流净化是指生产物料进入准洁净区和洁净区时的净化,包括除去外包装、清洗、消毒这

六、饮料 57、物流净化设施具体指哪些? 答:物流净化是指生产物料进入准洁净区和洁净区时的净化,包括除去外包装、清洗、消毒这些过程。 58、人流净化设施是需要风淋,还是有个消毒池就可以了? 人流净化方法主要有风淋、消毒、洗手、更衣等,要根据不同生产区的要求,设置几种或全部。 59、在饮料的细则中,对生产车间的准清洁区和清洁区,要求有空气处理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应为10万级以上洁净厂房,是否对固体饮料、二次灭菌的含乳饮料空气洁净的要求是否也按此要求呢? 答:瓶(桶)装饮用水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并且在必备生产设备中明确要求有空气净化设备和风淋门,审查时首先要有符合要求且状态完好的必备设备,其次要有运行维护记录。 其他饮料的清洁作业区(灌装车间)要求应为10万级以上洁净厂房,但在必备生产设备中没有要求有空气净化设备和风淋门,因此通常情况下要求企业应通过紫外灯、喷洒消毒剂以及熏蒸等措施对车间空气中的微生物进行控制即可。 对于采取后杀菌工艺生产的饮料、固体饮料,以及灌装线本身就带有空气净化灌装空间(无菌灌装线)的生产线,可对灌装车间的环境要求相对松一些。 60、矿泉水是否要对所有界限指标进行检验? 答:产品标签上明示的界限指标都要进行检验。其中至少要有一项界线指标必须符合标准的要求,其它指标按明示值判定。标签上没有明示的界线指标不需检验。 61、纯净水厂其桶装水在自动灌装压盖工序完成以后,用电吹风或类似工具来取代热收缩膜机完成包装(膜)工序,是否符合发证条件? 答:可以使用自制的设备来代替热收缩膜机,但要要求自制的设备能完成热膜收缩过程,不能对产品造成污染。 62、对饮用水的灌装车间空气净化的级别判定不易掌握,是否要求企业提供净化等级的证明? 答:饮用水的灌装车间空气净化级别的判定可以从设备的功能来判断,也可以进行现场测量。如果企业自己建造的设备,企业要能证明空气洁净度能达到要求的等级。 63、离子水(弱碱性离子水,将水分子分成OH-及H+)是否纳入管理? 答:离子水这一产品名称没有说明产品的真实属性,企业应首先明确其产品是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还是饮用水,然后按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相应的规定进行受理、审查。 64、以饮用纯净水为主,加入饮用水的,如有一种水是90%至95%的饮用纯净水,5%至10%饮用水,是否在发证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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