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条 火灾防护10.1管理层一定就火灾危险和应急准备制定一份通盘的计划书。应急准备行动应当包括在计划书内详细载列万一发生火警时要采取什么程序。可以参照《国际玩具业协会产业火灾防护与应急准备调查指南》提供的计划书范例。紧急计划内容:ü 受核工厂资料--描述工厂的关键事项。对新员工和诸如当地消防局等等须要回应紧急事故的机关而言,工厂资料是很有用的。ü 紧急事故报告的资料--让员工知道怎样报告紧急事故的资料,可以包括关于怎样启动拉式警报器的资料或怎样通知工厂保安中心的资料。也应当考虑把通知消防局等等当地机关的方法包括在这些资料里。ü 用来向员工发出警报的警报器和讯号――应当说明不同的警报和讯号所代表信息;这些警报和讯号可以包括音响警报、高能见度的灯和/或播音系统。应当考虑到万一发生火警时会有电力供应中断的可能,要预备另类警报系统和“后备”电动警报系统。管理层和员工应当知道当发生了紧急警报的时候要采取什么行动。ü 紧急电话号码――应当指明哪些电话号码是紧急电话号码,并把这些紧急电话号码载列在应急准备计划书里,也应当把它公开张贴。所有员工都应当知道怎样报告紧急事故。紧急电话号码应当包括工厂内任何电话的号码、当地机关电话的号码和任何紧急设施人员的电话号码。ü 管理层和员工的责任――应当清楚界定管理层和员工全部的责任。管理层应当制定应付火警紧急事故的策略。ü 指挥链――应当建立指挥链,以尽量避免混乱。应当指明紧急事故回应行动由哪些人员负责协调。ü 侦测系统和警报系统――应当制定消防侦测系统和消防警报系统,并加以说明。需要说明的事项应当包括系统测试和预防性维修保养的程序。ü 疏散图――应当制订安危所系资料图解,在所有员工都看得见的地方向他们显示疏散路线、出口门、灭火器和安危所系的其他元素。如果受核工厂使用消防洒水系统或者竖管系统,所有关要控制装置/阀的位置均应清楚加以识别。ü 集合区――应当为所有员工设置集合区。点算员工人数可以在集合区进行。各集合区设置在安全地方,远离火灾危险因素,不妨碍紧急车辆往来和紧急救援活动的进行。ü 搜救程序――应当制订搜救程序,并规定只有经培训且获授权的人员才可参加搜救工作。ü 关机程序――应当制订发生紧急事故时的设备关机程序。设备操作员应当知道在紧急事故当中需要采取什么妥协的行动。10.2厂长、督导员和其他员工都应当对消防程序有一定的认识,并应掌握有关资讯。消防程序应当包括热工作许可证、可燃物料的储存和处理、厂务环境管理、灭火器、火灾危险因素识别。所有员工都应当明白基本的紧急行动计划,包括按照他们工作任务而安排的警报讯号、紧急停机,主要紧急出口路线/备用紧急出口路线和集合区。所有员工都应当知道发生紧急事故时如何从他们的工作地方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