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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产品认证实施程序-cqc认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29  浏览次数:38
核心提示:  (CQC/CP003-2002)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CQC产品认证的全过程。 2. CQC产品认证的类型   CQC的产品认证活动涉及

  (CQC/CP003-2002)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CQC产品认证的全过程。 2. CQC产品认证的类型   CQC的产品认证活动涉及:国家授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IECEE-CB测试证书的颁发和认可;CQC自愿性产品认证。 3. CQC产品认证的依据 3.1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按国家统一发布的标准目录执行。 3.2 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依据为中国对外声明所采用的IEC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国家差异。 3.3 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依据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IEC标准、其他国家先进标准及CQC补充技术要求。 4. CQC产品认证的范围   国家授权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范围见《国家授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范围见《CQC颁发/认可IECEE-CB测试证书目录》。   CQC自愿性产品认证的范围见《CQC自愿性产品认证目录》。 5. CQC产品认证的主要阶段   CQC产品认证分为五个阶段:   a. 产品认证申请;   b. 产品型式试验;   c.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颁发CB测试证书无此阶段);   d. 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e. 获证后的监督(颁发CB测试证书无此阶段)。 6. 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 6.1 产品认证申请 6.1.1 凡具有法人地位、并承诺在认证过程中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企业,均可作为“申请人”在网上或以书面向CQC产品处提出认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6.1.2 CQC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合格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认证收费通知”和“送样通知”。 6.1.3 在确认申证企业已交纳认证费用后,CQC将向检测机构/CB实验室下达测试任务。 6.1.4 申证企业接到“送样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检测机构/CB实验室。检测机构/CB实验室收到样品并确认无误后,通报CQC并开始按认证时限进行计时。 6.2 产品型式试验 6.2.1 接到样品后检测机构/CB实验室将按申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测试验。 6.2.2 型式试验合格后,检测机构/CB实验室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送交CQC进行评定。 6.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6.3.1 对初次申请认证的企业,CQC在收到检测机构产品试验合格结果的报告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工厂检查通知,同时向CQC工厂检查组下达工厂检查任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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