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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有CE标识电子电气产品才能投放欧盟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8  来源:DXB2B  浏览次数:96
              2013年1月3日起,电子电气产品需有CE标识才能投放欧盟市场

    EU RoHS指令2011/65/EU规定,2013年1月3日开始,电子电气最终产品需有CE标识才能投放于市场。换句话说,如果电子电气产品要打CE标识,则必须符合RoHS,现在RoHS管控的范围已包括11类(如下所示),范围已大大增大。

    RoHS 2.0中电子电气产品(EEE)的定义是:设计使用电压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V和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的设备和实现这些电流与磁场的产生、传递和测量的设备。

 “依赖”是指EEE需要电流或电磁场实现至少一项意图的功能。
    
    所以很多2002/95/EC(旧RoHS指令)没有管控的产品在RoHS 2.0则管控了,如电子打火的热水器,电子打火燃气灶,会说话的毛毛熊,电子血压计,烟雾探测器等等,这些旧RoHS是不管控的,但新RoHS就管控了。

1. 大型家用电器
2. 小型家用电器
3.信息技术及电讯设备
4. 消费性设备
5. 照明设备
6. 电动工具
7. 玩具、娱乐及运动设备
8. 医疗设备
9. 监控设备
10.自动售货机
11.前10大类未定义其中的电子电气设备(但有8年的缓冲期)

 
关键词: EU RoHS指令 CE标识 RoH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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