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品厂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电子厂人力资源

   2009-06-05 0
核心提示:1 目的对公司所有从事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规定相应的岗位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增强员工质量意识、卫生意识,提高管理技术水平

1 目的对公司所有从事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规定相应的岗位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增强员工质量意识、卫生意识,提高管理技术水平,掌握相应岗位操作技能,确保员工素质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检测人员、操作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供方人员的培训控制。3 职责3.1 办公室a) 负责编制《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b) 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监督实施考核,建立并保存公司员工培训及考核记录。c) 负责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上岗基础教育;d) 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3.2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及《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审核;3.3 各相关部门a) 负责提出部门培训需求并配合办公室实施培训计划;b) 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技能培训。3.4 厂长负责批准《年度培训计划》和《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4 工作程序4.1 人员要求4.1.1 具体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等方面加以考虑。4.1.2 办公室负责编制《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后,送厂长批准。4. 2  培训、意识和能力4. 2. 1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检验员等,根据相应的岗位职责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4. 2.2新员工培训  a) 公司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员工纪律、质量方针和质量量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产品一致性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办公室组织进行;  b) 岗位技能培训:根据所在部门的岗位需求,学习作业指导书、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并进行书面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c)卫生知识培训,包括工厂卫生规范、车间卫生要求和个人卫生要求等。4.2.3 在岗人员培训按培训计划要求,每年应对在岗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4.2.4 特殊工种人员培训  a) 特殊工序、关键工序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每年对这些岗位的人员还应进行培训和考核;b) 化验员、驾驶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c) 检验员由单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或经厂长任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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