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环保电子线标准

   2010-06-05 0
核心提示:       自2006年7月1日起,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8类产品都必须遵守本指令附录规定, 不含上述规定的

       自2006年7月1日起,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8类产品都必须遵守本指令附录规定, 不含上述规定的有害物质、使限用量在制值下或确保应用范围满足RoHS指令规定。

 

RoHS指令(2002/95/EC)
RoHS指令的主要目标在于对电机与电子设备中有害物质的限制,从而保护人类健康,并保证对废弃物进行合理的回收与处理,以保护环境。该指令适用于工作电压小于1000V AC以及1500V DC的所有设备,这些设备包括在8大类产品清单中,包括灯泡以及家用照明设施。
 

 

8类设备产品清单
大型家用电器
照明设备
小型家用电器
电机与电子工具
信息技术及电信通讯设备
玩具、休闲与运动设备
消费性设备
自动贩卖机
 

限用下列物质

物质

应用

铅(Pb)

焊料、电缆、电线、塑料件以及组件拋光

汞(Hg)

开关、液晶显示器、继电器与灯泡

镉(Cd)

电源线、电线与开关触点

六价铬(Cr VI)

外壳的表面处理

多溴联苯(PBB)

塑料与印刷电路板之耐燃剂

多溴二苯醚(PBDE)

塑料、橡胶与印刷电路板之耐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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