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009-06-29 0
核心提示: 根据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

 根据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己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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