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2009-10-13 0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Standard of environmental noise of urban are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Standard of environmental noise of urban area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汉条例》,保障城市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产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3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eq:dB 类别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4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4.1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4.2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4.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该类标准。 5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6  区域及时间的划定 6.1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6.2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7  监测方法 按GB/T 1462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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