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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最低工资调整-广东省最低工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26  浏览次数:26
核心提示:           9月1日起,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现在的684元/月,每月再增加

           9月1日起,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现在的684元/月,每月再增加96元!昨天上午,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780元/月。          广州市作为全省唯一一个执行一类标准的城市,其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仅低于调整为810元/月的深圳市。调整幅度为历年最大根据通知,全省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介绍,广东从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前后七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是广东历史上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全省平均增长17.8%,最高的增长32.6%。今年4月,曾有深圳专家表示,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即当地月平均工资40%—60%的标准。方潮贵表示,本次调整后,广东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记者注意到,广州市新标准为780元/月,折合最低每小时4.66元,最低工资标准为社平工资的27%。对此,方潮贵表示,由于大部分省直单位和高等院校都在广州,高收入人群多,拉高了广州的社平工资水平。他表示,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占社平工资27%,已经接近30%,是符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的。省政府指定各市标准目前,深圳市按《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执行,为810元/月,是全国最高水平。广州市780元/月的新标准,虽然低于此前一些专家预测的800元/月,但已经高于上海690元/月、江苏690元/月、北京640元/月的标准,位居全国第二位。此外,市辖县以及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差异较大的,可以执行低一类标准。方潮贵介绍,本次调整将经济发展水平相当或接近的地区标准进行了合并,将原来的7类标准减少到5类标准。省政府首次直接指定各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改变了以前由省政府公布各类标准,然后由各市从中选择一至二个标准执行的做法。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处长黄林琰表示,以前有个别地市故意选择低于实际水平的标准,有的甚至延后半年执行新标准。这次由省政府直接指定,就是要增强执行的时效性和严肃性。此标准利于产业升级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无疑会让一些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这是否会导致一些企业向省外转移呢?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乐观地表示,广东省具有其地理优势和优越的投资环境,不会出现大规模的产业转移。而且会促使部分企业逐步转换简单地依靠低工资获得竞争优势的发展模式,更多地通过技术进步和创新、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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